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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网路 浏览 910 次 发布时间:2011年7月28日 [打印本页]


         1、盘点实物、盘点账务(仓库账、往来账、成本、费用账);



    (1)对实物比账面缺少部分是否属于应计收入行为,及时调整作收入处理;
    (2)已收取款项的收入项目是否尚挂在往来账中未调整总收入;
    (3)对长期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已达税法规定年限应计收入处理;
    (4)对费用、成本、资产项目中的直接计减收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2、废料收入是否已在账上反映,是否符合企业经营的客观情况;



    3、公司是否有规范的盘点制度,有对盘盈资产是否已作账务处理;



    4、往来应收款项中有否企业间借货,是否计提了当年应收利息;



    5、按完工进度和工程量确定收入,是否已有足够客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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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年7月28日 已被浏览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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