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变更的,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