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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 浏览 1092 次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9日 [打印本页]


纳税人应注意,存在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的情形下,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中应先行弥补亏损,再按有无实际利润额进行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以维护企业自身权益,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以下是我们的解说。

 

     就汇算清缴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假定汇算清缴会计利润及纳税调整均正确无误,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但就企业所得税的预缴而言,可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但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的预缴问题。企业可以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是按照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如果企业存在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那么预缴企业所得税应先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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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9日 已被浏览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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