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领域中,存在着一种权利,就必定同时存在相应的义务;存在着一种义务,也必定同时存在相应的权利。也就是说,权利和义务之间有一种互相对应、 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关系,离开了任何一方,另一方就无法存在。例如,没有某种债权就谈不上相应的债务,没有某种债务就谈不上相应的债权。我们来看看纳税人应具有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知情权 二、保密权 三、税收监督权 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五、申请延期申报权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九、委托税务代理权 十、陈述与申辩权 十一、对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 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在享有使用权利的同时,您还必须要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七、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真正的义务则应当是权利的引伸和派生物,它来源于并服务于平等的权利,也只有这种平等的权利所要求的义务,才是我们的法律所承认、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认真对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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