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海关将一律停止收取进出口货物进口付汇、出口收汇、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打印费、报关单条码费及海关监管手续费等3项费用。这是海关稳外贸措施中的一项政策。 在保障有效监督的前提下,今年11月15日之前,“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而以前,这种“特权”只授予守法水平较高的AA类或A类企业。“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将此便利扩大至符合条件的B类企业,能使更多的守法企业享受到通关便利,减少通关成本。 下一步海关还将进一步取消ATA单证册调整费和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等两个收费项目。前者收费为每证350元,后者为每日每件0.8至8元。通过提高出口退税等方式对出口企业进行更有力的帮扶,也许是拉动出口的一项有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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