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改革以来,国内约有71万家企业纳入“营改增”;随着12月1日天津、浙江、湖北和宁波启动试点,会再有约20万户企业进入。 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是“营改增”的主要效果之一,会上披露的数据显示,上海1-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2个月来减收25亿元。 如何看待部分企业税负的增加?黄小平对此解释,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受进项税额抵扣规模的影响较大,有企业在试点初期由于购置或更新固定资产较少,会导致短期内税负有所增加。但是,当其购置或更新固定资产时,税负会出现下降。这也意味着,要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优惠,其前提是企业要必须先自掏腰包投入一大笔资金。 好消息是,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改增”后实行3%的征收率,比原先服务业5%的营业税税率要低,且对其从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以抵扣,有益之处较为明显。本报获悉,上海财经大学胡怡建教授在江苏省财政厅的一次讲座上表示,1-5月上海营改增企业交税84亿,减税9.14亿,减税的幅度约是10%。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指出,营改增不仅是结构性减税,更是财税制度的重大创新。根据国务院规定,已要求全国推广“营改增”,有参会人士向本报分析,这一时间表会在2013年“两会”期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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