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就是一个简单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吗?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眼里,营改增充满了魅力,这项改革就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旦被打开,完全可能引发一场重大的财税体制以及经济社会体制改革。 营改增看似仅涉两个税种,即增值税扩大范围和营业税退出,实际上却牵动了整个财税体制。从体制的角度观察,营改增是一个事关财税体制全局的重大改革。 营业税作为地方第一大税种逐渐被增值税取代,现行的分税制可能在归属关系发生变化之后做出调整,增值税分享体制被打破,势必对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格局提出新的改革要求。高培勇还指出,营业税全部改增值税后,地方政府几乎没有主体税了,而政府要有独立的收入来源,寻求收支平衡,就必然要重建地方税种。 营改增的推进是一大盘棋,牵扯到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地方新增税种的开辟,以及机构和人员的变动。与之相对应,“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或“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原则,有了重新审视其布局的必要,以国地税分设为特点的现行税收征管格局、中央和地方财税和行政关系则都将面临调整和改革。 如果税制改革在近两年有较大进展,可以考虑实行营改增的同时对其他税种一并改革,据此再考虑财权划分。如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房产税等都有改革的空间和增收的潜力。如此进一步完善税制,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权划分才有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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