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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八个门类停用地税发票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 浏览 1116 次 发布时间:2013年6月26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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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对完善税制、减税减负等都有重要意义。8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这项改革将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多个行业。6月25日,兰州市国税局发布公告称,兰州已全面开启营改增工作,按照计划,从8月1日起纳税试点行业的纳税人将停用地税发票,统一采用国税发票,并需配合国税部门完成相应的确认、联系等工作。 税负将降低30%以上 6月25日,兰州市国税局发布开展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从今年8月1日起,兰州将和全国、全省同步,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改增,届时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将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通过结构性减税政策,使企业税收负担得以减少,据初步测算,实施“营改增”后,试点行业税负将降低30%以上。而对于有人提出财政收入也会相应减少的担忧,营改增后,税收收入是有所下降,但总体来看比例不大,对财政总体而言影响并不大。 两大行业八个门类试点 根据公告,兰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包括交通运输和服务业两个行业,具体涉及八个门类中的数十个小门类: 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门类(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服务)。 8月1日起停用地税发票 8月1日起,兰州试点纳税人将要统一开具由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停止使用地税等部门监制的发票和票据。而新启用的国税发票,将从9月份申报期(8月税款所属期)算起。目前地税部门已经向国税部门完成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资料的移交工作;据了解,移交之后,连日来国税办税大厅也是门庭若市,为此,他们还在各个办税厅开辟了营改增绿色通道,方便市民咨询办理。 7月10日前逐户确定纳税人 一名国税局工作人员说,“这样大的政策改动,难免有商户不适应,需要多次咨询才能放心。为此,我们将在7月10日前,对全市所有试点纳税人逐户进行核实确认。届时,纳税人就可以当面向工作人员询问自己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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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3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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