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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九项政策有调整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 浏览 1195 次 发布时间:2013年7月18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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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我区将与全国同步进行营改增试点工作。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8月1日起,此前的差额征税政策基本被取消,仅在融资租赁行业给予适度保留。 营改增试点工作中,9项税收政策均将调整,营改增纳税人差额征税规定基本取消仅是其中一项。建议8月1日前发生的相关业务,纳税人尽量在7月属期前申报扣除。因为按照营改增规定,2013年8月所属期开始,除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外,其他相关应税服务不再执行差额扣除政策。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大型设备等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 差额征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可将部分款项扣除后计算实际应税额。此前,营业税有大量的差额征税政策,试图在一定范围内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增值税税制原理,就是避免重复征税,营改增试点推行后,营改增纳税人差额征税政策基本取消。 九项税收政策调整内容 一、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二、营改增纳税人差额征税规定基本取消2013年8月1日起,除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外,提供其他营改增服务的差额扣除征税政策全部取消。 三、运输费用“征3%抵7%”规定取消取得的由税务机关2013年8月1日后代开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按照票面注明的税率和税额(票面税率3%)据实抵扣。 四、应征消费税车辆不得抵扣规定取消五、调整了代扣代缴税款抵扣凭证的表述抵扣凭证的表述由“税收通用缴款书”调整为“税收缴款凭证”。 六、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政策变化 七、广告服务范围有所调整与原财税〔2011〕111号文相比,广告服务范围减少了广告的策划、制作和设计。 八、零税率及放弃零税率政策变化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九、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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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3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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