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如下:
1 、 股东大会决议;
2 、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3 、 审批部门关于企业注销的批复(经营期限已到的除外)复印件;
4 、 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5 、 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 、 清算小组提供的并经股东会认可的清算(包括股东会、或清算小组委托会计法律机构的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原件;
7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公章 。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卓海财税为你服务:番禺财税代理|天河区财税代理|开发区财税代理|海珠区财税代理|荔湾区财税代理|白云区财税代理| 广州财税代理|广州工商代理|代理记账|代办营业执照|广州工商注册|审计验资|广州代办公司注册|广州财税公司|财税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代理记账|代理记账公司|广州代理记账|番禺代理记账|番禺财税公司| 咨询热线: 020-22361127 13711331836 陈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