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二)《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二、提供资料 1.《数据电文(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 2.《委托缴税协议书》原件。
卓海财税为你服务:番禺财税代理|天河区财税代理|开发区财税代理|海珠区财税代理|荔湾区财税代理|白云区财税代理| 广州财税代理|广州工商代理|代理记账|代办营业执照|广州工商注册|审计验资|广州代办公司注册|广州财税公司|财税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代理记账|代理记账公司|广州代理记账|番禺代理记账|番禺财税公司| 咨询热线: 020-22361127 13711331836 陈小姐